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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信任墙”前的破题希冀
2011年12月20日 思考 暂无评论

 多年以后,我们或许会更清晰地认识到,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2011年应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时间坐标。中国公众在经历了汶川特大地震引发的捐赠热潮之后,这一年开始了波澜壮阔的集体反思,反思的重点是中国慈善事业尤其是官办慈善的体制和监管问题,而这一切竟然滥觞于一次普通的网络炫富。郭美美,一个20岁的姑娘,仅仅因为虚荣,懵懵懂懂地成了事件的绝对核心、舆论的持续焦点、一场可能到来的慈善革命的导火索。

  这起炫富事件至今仍显得波诡云谲,公众在官方发布“无此人,无关联”的消息后,并未将注意力从红会转移开来,此事之前的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天价餐饮发票仍沸沸扬扬,此事之后不久的中国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平台上线更是因显见的问题引发广泛抨击。已公开的信息显示,事件之后,红会接受捐款数量急剧减少,仅以北京红会为例,2010年月均接受捐赠额为756万元,而在2011年7月,仅收到15万多元——中国的慈善事业,尤其是官办慈善事业,正在经历着史无前例的信任危机。民政部和事件当事方中国红十字会,都有对这一危机的侧面表达:民政部负责人称,媒体穷追猛打可能会伤害整个慈善事业;新上任的红会常务副会长说,三天毁掉红会一百年……

  然而同样是这一年,来自民间的慈善力量蓬勃发展。年初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揭牌,标志着壹基金有了独立从事公募活动的法律资格,因其理事会名单里李连杰、王石、柳传志、马云这些闪闪发光的名字,这一事件被更广泛地知晓,但其可预期的深远影响,则来自于 “国内首家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由民间发起、可以公募”的身份标识,有论者认为,此事是“民间公益华丽转身的范本”,是“中国公益事业的破冰之旅”。除此之外,通过网络尤其是微博传播开展的慈善行动渐成规模,一些著名的慈善行动,诸如于建嵘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和因之而起的“微博打拐”、邓飞等发起的“免费午餐”、王克勤等发起的“大爱清尘”之类,呼号一出,应者云集,吸引了大量组织和个人参与,解决实际问题之外,一些行动甚至促成了政府政令法规的颁布,社会受益面越来越广。

  以上比较,不是要简单呈现官办和民办慈善的体制和效果差异,也不是为了凸显民众的选择性信任。此类事件的集中出现,虽有好坏善恶之别,但客观上衍生出的思考和探索无疑更为重要——政府试图包办社会事务的愿望与现实并不相符,法规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管体系亟须完善,慈善事业的市场规律意识觉醒迫在眉睫,民间慈善已花开遍野并有望进入主流慈善范畴。基于此,我们大胆将2011年称作“中国民间慈善事业元年”似乎并无不妥。

  郭美美事件之后不久的2011年7月,民政部发布了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对“十二五”期间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重点任务有轮廓性的描绘,要“解决公益慈善组织登记难、募捐资格不明确、募捐行为不规范、信息披露与公开透明机制不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较为引人注目的表述还有,“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公平、有序竞争”,“完善公益慈善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制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拓展购买服务的领域”,“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查询、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逐步形成对慈善资金从募集、运作到使用效果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应该说,如果这些目标实现,则当前面临的几个重要问题,诸如官办慈善的信任危机、民间慈善的准入门槛、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角色,都将顺势得到解决。

  官办慈善信任危机的化解,去行政化、增强独立性是唯一途径。至少需要强化两个层面的认识:首先要承认,质疑是普遍存在的,不仅仅是郭美美事件中的红十字会,“尚德诈捐门”之于中华慈善总会,“中非希望工程(卢美美)事件”之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黄河女儿雕像”之于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每一次都是社会热点,都是对现行慈善体制的重创,都可能导致慈善渠道的堵塞甚或链条的中断。其次,在善款募集和信息公开等执行层面,应有认真履责防止走样的严谨态度,“湖南长沙县扣教师工资做善款”以及西安、南京、长春等地的小学生“被自愿”加入红十字会,虽然各方解释不一,但官办慈善机构在公众意识中无疑已成“恶”相;而红会捐赠信息平台上线本应是化解郭美美事件负面影响的绝好机会,却在数据错误、时间错误、使用情况过简、督察费用过高、搜索显示太少的一片质疑声落入更加尴尬的局面。

  中国慈善事业目前困境的破题希冀,着眼点应在民间慈善。鼓励民间慈善组织发展壮大和政府的角色转变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或者说,后者是前者的前提。基金会“公募”和“非公募”双轨制,原始基金、主管单位之类登记门槛,税收减免政策的不完备,都是显见的体制障碍,被看作是计划经济时代固化思维的后遗症。只有果断抛弃“全能”和“包办”意识,总结汲取市场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才能真正为民间慈善敞开大门,使之成为发挥“社会保障体系补充作用”的生力军。对民间慈善机构而言,重视“内因”作用,规范运作、提升能力、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尤其是避免陷入“半官方”的惯性期待,始终保持独立性,应是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令人欣慰的是,如前所述,这一年深圳壹基金出现,东莞对公益慈善组织实行“达不到登记标准可先备案”探索,舆论一片叫好,破冰意义鲜明,改革开发的发源地广东又一次担负起慈善先行者责任。这是2011的慈善进步,更是中国慈善事业的历史机遇。

  我们期待着!
来源

Wopus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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